农业部撤销有深意 原因是……
第二,特别是中央创造性地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之后,只有“业”没有“村”,其表述是不完整的,“农业农村”的表述,让农村的地位更加突显,更符合“乡村振兴”的提法。
第三,“农业”的名字也不能匹配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伟大意义和职能发挥,要推动农业的全面升级、农村的全面进步、农民的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全面现代化,必须改革、丰富农业部的职能,统筹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战略、规划、政策和行使监督职责。
党国英表示,他做过的一个调查经初步统计,发现中国涉及三农支出的副部级以上单位,包括共青团、妇联等共有20多个。“团中央、中宣部、中组部都有响应中央号召,支持农村建设的做法,这样做显得太分散。如果将涉农资金统筹起来,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监管”。
“全国针对三农的资金量巨大,但是农业部只管理了数百亿,这对于农口来说体量太小。普遍认为农口的三农资金保守来讲应该超过1万亿,有观点认为应该是3万亿甚至更多。”党国英接受经济观察网采访时认为,不是说农业部要管理3万亿的资金,但是几百亿的资金量实在是太少了。比如财政部就有两个司局就涉及到农村,财政部的这两个司局应该划到农业农村部。
农业部最早成立于1949年10月,1970年6月22日中共中央决定撤销农业部、林业部和水产部,设农林部。
1979年2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撤销农林部,分设农业部和林业部。3年后的1982年5月4日,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农业部、农垦部、国家水产总局合并设立农牧渔业部。
随后,1988年4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销农牧渔业部,成立农业部至今。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重点是,同经济体制改革关系极为密切的经济管理部门,特别是其中的专业管理部门和综合部门内的专业机构。 当年全国人大在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中提到,由于农牧渔业部的职能需要扩大,并照顾到国内外的习惯叫法,更名为农业部。
(来源:经济观察网、小薛说、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