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报道农民工讨薪10年都没拿到钱!农民工维权到底卡在了哪儿?
虽然经过各方努力,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总体得到遏制,但目前仍未根治。山东临沂的老李,就一直在为一笔跑了10年仍没要回的工钱发愁。
分包方违法违规
农民工为讨薪奔波10年
老李是山东临沂付庄花埠岭村人,他告诉记者,这10年来,不时会有亲友老乡打来电话,追问10年前的工钱欠款。
由于老李年纪最大,和老李一样的几个工长都会时常相约来到他家,大家一起商量怎么去找承包人要工钱。
老李他们所说的工程,属于山东新荷兖日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2009年,他们参与了临沂、莒南、费县三个牵引变电所的包工包料施工建设,当年工程就验收合格,投入使用至今。
然而,由于分包方违法违规,他们至今尚有60多万工资和垫付的200多万元材料及设备租赁费没有拿到。在临沂费县,他们找到了当时的工程分承包人王现元。
法院判决遭遇执行难
签合同的张自彬是谁,他失踪了谁来还款,法院已经判决了,为什么老李他们的钱还是拿不到呢?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二、三分公司又在这个事件中扮演什么角色?
在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中,记者看到,江苏人张自彬持江苏新沂建筑公司证照与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公司新荷兖日电气化改造工程第二、第三项目部分别签订了分包合同,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了莒南、费县、临沂、温水、朱保站几个牵引所工程。
工程承包人 王现元:张自彬又转包给我了,我又找了这伙人干活。中间,张自彬拿了部分工程款走了,他走了以后,我们找项目部要钱,项目部说张自彬领去了。当时,中铁建三公司领导说,好好干活,钱少不了。但后来,他不这么说了,后来说这个合同不是你签的,我们应该和张自彬结账,但是你可以走法律程序。
2013年12月3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张自彬偿付莒南工程价款2511678.22元,被告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二公司在欠付工程款内承担连带责任。判决张自彬偿付临沂、费县工程欠款6767941.15元,被告中铁建电气化第三公司在欠付工程款内承担连带责任。
执行判决需要出具相应的结算证据。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二三公司,以他们与张自斌之间的工程结算书确定的数额,与王现元所主张的数额不一致为由,提出了执行异议。
记者在这份执行裁定书上看到,执行金额已经分别由2511678元和676万元变更为了342178.22元和50万元。而张自彬也在二审前提供了这些结算证明之后,就彻底找不到了人。而在这些结算证明上,不仅没有制表时间,大多数也只有张自彬一个人的签名,安全、施工、设备、财务、项目经理等各个工程部门的签字栏,全都是空白的。
农民工工资至今无着落
由于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二、三公司与张自彬拒绝提供真实的结算证据,工程欠款到底还有多少,就无法查清,王现元拿不到工程款项,老李等人的农民工工资结算也迟迟无法得到落实。为此,记者也与这两家公司进行了联系。
事实上,不管是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还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解释,都明确指出了发包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专家表示,有判决却无法执行,症结还是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没有得到明确的判定。
近年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数量呈现上升趋势,特别是2016年到2017年增长速度较快。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开始施行的最新法律解释当中,专门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违法分包人、转包人为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保护农民工血汗钱!
本文来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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